一、首先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
1.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如您已有通行证的请提供通行证,提供最近的一本即可(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
2. 照片: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,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。
3. 申请表: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1份。如是副处级以上干部,需到上级单位报批,并在表格背面盖章,所需时间可能较长。
4. 户口本:户口本正本和复印件(户主页和本人页)。
5. 身份证: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。
6. 发票:旅游费发票1张,抬头需写明客人姓名(我社统一开据)。
备注:客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自行办理,办好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后,交由相应旅行社。
太原地区办理地址:五一东街出入境管理大厅(人才市场斜对面) ,地市客人在自己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。
二、办理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(入台证)
《入台证》由应旅行社统一办理,客人只需交齐以下材料即可。
1.在职申请人
1)在职证明: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1份(抬头纸打印,样张附后),或有效工作证复印件1份。
2)公司营业执照: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盖公章)1份。如是外资企业还需要外商投资批准证书。
3)申请表: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1份。
4)照片: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,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。
5)身份证、户口本: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、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)。户口本复印件1份。
6)如夫妻一同出游:结婚证复印件1份。
7)资产证明:房产证或存折(5万元以上)或其他资产证明复印件1份。
8)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(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
2.退休申请人
1)退休证:退休证明复印件1份。
2)存折复印件:本人名下的人民币5万元以上现金存款复印件1份(定期活期都可,但不可用购买的基金或股票)。
3)申请表: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1份。
4)照片: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,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。
5)身份证、户口本: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、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)。户口本复印件1份。
6)如夫妻一同出游:结婚证复印件1份。
7)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(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
3. 无业申请人
1)申请表: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1份。
2)照片: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,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。
3)身份证、户口本: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、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)。户口本复印件1份。
4)如夫妻一同出游:结婚证复印件1份。
5)存款证明:人民币5万元/人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1份(银行1个月内开立,资金冻结3个月以上)。
6)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(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
4. 学生申请人
1)学生证明: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复印件1份。
2)出生证明: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。
3)申请表:本人确认亲笔签名或家长代签的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1份。
4)照片: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,应与所持大陆地区有关证件能辨识为同一人。
5)户口本:户口本复印件1份(本人及随同出游父母户口簿整本复印件)。
6)如果和父母一同出游:需由父母写1份声明。
7)如果父母不去,而是由亲属携子女出游:需由父母写1份委托书。
8)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(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
备注:客人所交的存款证明通常情况下旅行社将不予退还; 押金:非退休人员出团前需交押金5~15万元/人(现金或本票)
台湾观光局旅游服务中心:
观光局旅游服务中心: 提供国内外旅客观光咨询服务、旅游资料索取(一楼)、旅游图书馆(二楼)、训练中心(三楼)。 地 址:105 台北市敦化北路240号1~4楼(运输研究所大楼) 观光咨询热线:(02)2717-3737 开放时间: 旅游服务中心,全年无休,每日08:00~19:00 台中、台南、高雄服务处,周一至周五09:00~17:00
观光局台湾桃园国际机场旅客服务中心: 提供旅客观光咨询、机场设施指引、 航情答询、申诉处理、 紧急通报等。 开放时间:第一航厦,全年无休,每天07:00~23:30 第二航厦,全年无休,每天07:00~23:30 服务电话:第一航厦(03)398-2194、第二航厦(03)398-3341
观光局高雄国际机场旅客服务中心: 提供旅客观光咨询、机场设施指引、航情咨询、申诉处理、紧急通报等。 开放时间:全年无休,每天9:00~24:30 服务热线:0800-252-550、(07)805-7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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